林檎的呻吟声回盪于仓库内,眾人面面相覷,一时间也傻了。

莎莎更是抽了抽嘴角,一脸茫然。

──这是哪门子的超展开?老娘如此感人肺腑的告白就换来这么一脚?

肥菌朝着林檎走去,他好歹是祥鑫全的老闆,要是这种时候还不出面表示一下,这老闆未免也混得太窝囊。

林檎瞄见一个庞然身影逐渐垄罩他的视野,肥菌掏出手机蹲在他身旁,沉声道:「先别乱动。」

这下林檎慌了,不能让这傢伙叫救护车啊,老子可不想捧着蛋蛋、在眾目睽睽下被人抬上救护车。

古有西施捧心,今有林檎捧蛋!

林檎可不想玩什么哥已不在江湖、江湖仍有哥的传说这一套。

他使劲吃奶力气,伸出发颤的食指,左右晃了晃,强烈反对叫救护车。

「就叫你别乱动,我拍照打个卡,很快。」肥菌手指一按,手机喀嚓一声,两人合照入镜,他接着讚叹道:「这辈子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被踹老二,不留个纪念可惜了,你现在感觉如何?」

林檎内心一阵狂飆乱骂,缓缓收回食指,竖起中指,意思很明白──

爆干痛啊!难道我该说很舒服吗?别问这种记者才问得出口的脑残问题!还拍照打卡,你怎不帮我立尊铜像算了?他妈的有完没完啊!

这就不得不佩服中指的奥妙了,仅仅一根手指,竟能蕴含如此复杂的讯息,称作灵犀一指也不为过。

当然,如果能开口的话,林檎更愿意说一声……

干!

肥菌挑起他那粗黑的眉毛,下流的眼珠晃了晃,看在林檎血条骤减的份上,姑且不跟他计较这根中指。

此时沉孟蝶消了气,才发觉自己似乎太过分。

再怎么说,林檎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虽然他突然说了一些疑似性骚扰的话,但终究只是言语调戏,自己竟然不由分说的一脚重创命根子,未免过头了。

可是,这一脚,真的好爽啊。

说起沉孟蝶那跳脱又死倔的性格,连沉道华都管不了,这也是他不愿意把女儿放在自家公司的原因。

沉孟蝶十岁时,看了一本漫画,觉得翻桌好霸气啊。

于是隔天上学,老师质问她为什么作业没写时,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翻了桌。

十三岁时,她看了一部电影,觉得开车好浪漫啊。

于是当天晚上,她偷偷开走沉道华的车,飆上高速公路,最后被沉道华从警局领回家。

十八岁时,她迷上了一个地下乐团,觉得女主唱的光头帅翻了。

于是三天后,同学们以为她失恋,准备遁入佛门,纷纷凑上前来劝慰她。

二十一岁时,她参加了一场女性安全讲座,觉得台上女警官那一脚踹向敌人下体的防身术太带劲了。

于是沉孟蝶烦恼了,她没有对象可以踹,因为她不想再进一次警局。

但她不甘心啊!

她可是沉孟蝶,像蝴蝶般自在飞翔的女人。

想翻桌就翻桌、想开车就开车、想剃光头就剃光头、想踹男人……

嗯,这真的不太妙,至少得师出有名。

师出有名的名,是名义的意思,讲白点,就是理由、藉口。

听完那场讲座的隔天,她买了一本笔记本。

一开始,笔记本里只写了一行字:「遇见色狼时。」

渐渐的,「欠债不还时」、「称讚我的嘴唇时」、「对我动粗时」、「在电影院遇到吃盐酥鸡的人时」、「在我面前跳骑马舞时」、「被壁咚时」等等的奇葩项目越来越多。

笔记本封面的标题为《人因梦想而伟大》。

如今沉大小姐二十有三,这本笔记本也跟了他整整两年,却毫无建树。

直至今日、当林檎将她垄罩于身下的瞬间,沉孟蝶简直是见猎心喜!

笔记本上那一行「被壁咚时」彷彿受到天地感召,激动不已。

但是,经过两年蛰伏,沉孟蝶已养成了几分猎人习性,不復当年衝动。

她知道林檎是为了救她,加上对方头上掛了彩,她只能忍!

人生漫长,以后总有其他机会,不能对救命恩人做出这种事。

可惜千算万算也算不出,林檎竟突然脑袋抽风,抓住沉孟蝶的手腕,糊里糊涂的说了那番话。

──去你妹的第一次流血,蓝波看多了吧!

于是,沉孟蝶的理智线啪一声的断裂,林檎的胯下也啪一声的……

多年来的积念一扫而空,沉孟蝶瞬间进入圣人模式,只差没有啊嘶一声。

在如此空灵的状态下,她才具体意识到,闯祸了!

林檎正处于动弹不得、无法言语的状态,知道事态始末的人,只剩沉孟蝶,于是肥菌与小董的目光自然而然聚焦到她身上。

「如果我说,我刚才是脚抽筋,你们信吗?」沉孟蝶小心翼翼的问道。

身为新人兼实习人员的她,很难不忌惮这些公司同事,毕竟所有人都是她的前辈,加上她的工作表现异常糟糕,连带着说话都没了底气。

至于林檎,要不是刚才那码事,沉孟蝶原先还是挺尊敬他的。

「我是不管这些啦,反正你们自己乔好,事情别闹大就行。」肥菌点了根烟,仓库内顿时烟雾瀰漫。

小董压根懒得搭理这些破事,冷笑一声后便自顾自的整理起散乱一地的商品。

「林檎,要不要请个假去看医生?」肥菌接着问道。

这时林檎已感觉疼痛减缓许多,终于开口说道:「不用,没事……」

「哦,那你等等去和李姐拿钱,下午和孟蝶一起跑一趟后站,拉一批围巾回来,该开始准备冬季商品了。」

「啥?」林檎满脸不可置信。

肥菌这是良心发现,打算撮合他和沉孟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