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杨小娥才闻到一股羊肉的味道,奇怪的是,不像闻的那些肉味带给她的恶心,这股随风飘来的羊肉特有的香气,让杨小娥垂涎欲滴,已经几天没正儿八经吃一回肉了,这会恨不得把羊肉劝吞下肚里去。

“你买了羊肉汤锅?”杨小娥双眼发光激动地道。

张振国脚步一顿,心中大叫不妙,听到这话,以为小娇妻又要呕吐了,正要退步往外面速速撤,然而下一秒手里的袋子就被她给抢走了,对上她俏脸和双眼,竟然非常激动似乎很有食欲。

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小娇妻提袋子去桌子边坐下,麻利地拿筷子就开吃了,吃香颇有些狼吞虎咽,张振国下巴都快掉下来了,道:“你慢点吃,别急。”

杨小娥点了点头,嘴里含糊地道:“好吃,太好吃了。”

夹一块煮得稀巴烂的羊肉放入口中时,便觉得满口香气,这道菜搭配鸡蛋、生姜、洋葱等,先腌制再大火煮十个小时以上,出锅时撒上几片香菜叶子,肉烂,不腻不膻,鲜嫩可口。

小娇妻在吃喝时,张振国坐在边上,上上下下看了她,俊美蹙着,道:“才一天一夜不见,瘦了得有三斤。”

“光吃大米粥当然瘦了。”杨小娥说时伸筷子又夹第n块羊肉。

张振国道:“喜欢吃的话,我每天回来都买一兜。”

骑车路过县城小吃街,听到挑担子的老伯吆喝卖羊肉汤锅,想起小娇妻没怀孕前特喜欢吃,于是买了一斤半羊肉,汤这些是送的,以往这些肯定不够她吃的,只是这会怀孕不晓得能不能吃得下,万一没法吃,自个吃的话就浪费了,没想,小娇妻三下五除二就夹光了,这会还捧着袋子倒汤在碗里喝。

一小兜的羊肉汤锅哪里够填饱肚子,幸好唇齿留香让杨小娥回味无穷,这会捧着大米粥接着吃,倒也吃得下去了。

张振国很后悔应该多买两斤,他起身去桌子上拿白瓷杯倒了杯温水,递给小娇妻道:“喝点,别噎到了。”

杨小娥点了点头,接过来咕噜咕噜喝下肚,放下白瓷杯,摸了摸肚子,总算饱了。

吃饱喝足了,才想起老倌咋个出现在房屋,他不是昨天早上刚去部队麽?

“我跟首长请示,现在每天五点就能骑车回家陪你,第二天八点之前到达部队。”张振国道。

今天傍晚五点准时骑车出发,两个手电筒一个用塑料袋子固定在脑袋上,方便照明前方路况,另一个绑在单车龙头上,这几天没下雨,倒也骑得顺利,一个多小时就到县城了。

杨小娥一开始听了蛮心疼的,只是当看到老倌脸上额头上没啥子汗珠子,还一脸轻松,便有些惊讶地道:“不过,你这体力也是厉害了。”

张振国将桌子上吃空的塑料袋子收起来丢入垃圾桶,再把碗筷收起来准备清洗,俊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这没啥,搁部队里5公里越野,身上十五公斤重物,我十二分钟就到了。”

“别人呢?”

“十八分钟就算优秀了,二十到二十一分钟算良好,二十一到二十二分钟及格,二十二以上不及格。”

肚子填饱了,老倌在身边,杨小娥心情就轻松了,这会俏脸上露出膜拜之色,道:“哇,那你很厉害哦。”

张振国笑道:“那是自然,从我床上的表现就应当看出来。”

真不晓得害臊,以前严严实实笑跟不笑都板着一张脸,啥时候学的?

其实张振国也就搁小娇妻跟前如此,别人面前,照样板着一张脸,啥子情绪都一个面孔的。

杨小娥想着,忽然见门口一只袋子里有什么东西扑腾了一下,不由吓了一跳。

正文 第四百九十六章学会开车(3更)

张振国道:“别怕,那是我回来的路上抓的野鸡,给你补身子的。”

“累了一天赶着回来,路上还抓了只野鸡?”杨小娥说到这里心里有点酸涩,如此对自个,这个世界只怕就张振国了,同时对他的体力深深地折服,这要是别人,怕是早就搁路上虚脱了,哪里还有空闲去抓野鸡啊。

“嗯,听说很补。”张振国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说着就去揪被塞在编织袋里的野鸡,准备去外面给杀了。

杨小娥跟在身后,嘴里喊,“诶,你干啥呀?”

“杀鸡,晚上给你做宵夜。”

“算了,给它养着吧,我不饿。”

“现在不饿,保不准晚上就饿了。”

“还是算了吧,我现在吃什么吐什么。”甭管多强体力的人,来来回回这么折腾,到家了也没停歇,这么下去咋个能成?

“不怕,先炖了,总比你晚上肚子饿了没啥吃的强。”

杨小娥晓得怎么也说不听他的,见他直接提野鸡去外面,因为不敢杀牲畜,喊老万帮忙杀掉,然后他去烧火摘毛。

张振国搁厨屋里做野鸡,杨小娥本想他回来了,跟他多待会,陪陪,只是这怀孕的女人说困就困,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等醒来发现躺在床上,窗外黑漆漆一片,青蛙虫子呱呱叫,房屋里有股子草药的清香味儿。

杨小娥鼻子微微皱起,闻了闻,见张振国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野鸡汤。

见到小娇妻醒来,张振国俊脸挂着笑意,道:“肚子饿了吗?”

“刚有点饿意。”杨小娥揉了揉眼睛,掀开被子下床。

“快来吃,鸡汤端来了。”张振国把鸡汤搁在桌子上,走过来伸手搀扶她过去。

杨小娥尝试着打开鼻子闻,这清香的草药味跟刚才闻到的一样,是鸡肉,咋个就没肉的那股子恶心味呢,不由得好奇地道:“你这鸡汤里面放了啥?”

张振国拿勺子舀了一勺,凑过去给她喝。

杨小娥嘴巴张开,喝下肚里去,鸡汤香甜,带着丝丝的苦味,接着再喝一口,似乎吃到了类似草根啥的,低头眯着眼睛仔细看去,竟然是三七。

三七炖鸡,三七又称为人参之王,因为只在云南文山一带产,被人称为南国神草,这稻菜是拿三七根和鸡一起放到锅里,连续蒸煮三到五个小时左右,制作过程复杂费时,但鸡肉味道鲜美,鸡汤尤其好喝。

张振国道:“这是三七,万叔提议的,里面放点三七,能掩盖鸡的味道,这样你喝起来会舒服些。”

“你上哪里挖的?”三七的大量种植是在二十年后开始,着年代吃饱喝足都成问题,极少有人研究养生这方面,更不可能去特意种植。

张振国讲起来仍旧轻松,道:“万叔说迷牛大寨有,我去那边找的。”

大晚上的一个人去,还是大山沟里,今夜也没星星月亮啥的,就不怕碰到财狼虎豹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