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出来,将近十点。

叶知秋开了自己那辆红色跑车过来,她先把一车人送到丰城的御福楼,要了个包厢,因为还不到饭点,她打算回一趟星语首府放车,叶知敏放下茶杯站起来:“你一个人小姑不放心,我陪你一块回去。”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叶知秋已经拿起车钥匙。

她并不希望叶知敏去星语首府,早上出门她没收拾公寓,这会儿霍仲骁的內褲还挂在阳台上。

如果叶知敏看到,到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也许是六年前的经历太深刻,在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叶知秋并不愿意家人发现她跟霍仲骁的旧情复燃。

叶知敏看着她,似要把叶知秋看穿,某个猜测在下一秒就要破土而出,但她希望是自己多想了,神色稍稍的柔和,说:“那我送你出去。”

走出包厢,叶知敏反手合上门。

走廊间没有什么人。

叶知秋说:“小姑,你进去吧。”

叶知敏盯着她,半晌才道:“知秋,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小姑?”

“……”

“你一直魂不守舍,小姑有点担心你。”

“我真没事。”

叶知敏叹息,落在叶知秋身上的目光流露出一抹无奈,“我是你长辈,吃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你有没有事,小姑会看不出来吗?”

叶知秋没有接话。

有侍应生端着餐盘从旁边经过。

叶知敏瞥了眼侍应生,她的眼睛重新看向叶知秋,她从小叶知秋长大,当然清楚叶知秋的性子很犟也很滑头,如果是她不想说的事,不管别人怎么逼迫都不会承认,这会儿如果自己逼急了,可能会得不偿失。

所以,叶知敏放软了语调说:“你先去星语首府,其他事,等回了b市再说。”

——————

走进电梯,叶知秋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声音,小姑可能猜到了什么。

既然不说破,她也不会主动招认。

御福楼距离星语首府不远,五分钟左右的车程。

叶知秋一进公寓,拨了霍仲骁的号码,那边没有人接,她拿下手机看了看时间,这个点,霍仲骁应该去了食堂吃饭,手机可能没有带在身上。

回b市,已经成了定局。

叶知秋掐掉电话,她往霍仲骁的手机上发了条短信。

我小姑跟秦时笙爸妈来了b市,下午我得跟他们回去,我把家里钥匙放在物业那里,你回来的时候跟他们拿就行了。

发送成功后,叶知秋去厨房洗掉早晨留下的碗筷,然后又快速地整理了一遍公寓。

她离开公寓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大袋垃圾。

刚锁上门,叶知秋遇到了下班的邻居。

邻居是个快四十岁的女人,她原本正好奇地打量叶知秋的背影,有些熟悉但又觉得眼生,待对方转过身来,她颇为惊喜,“原来是叶小姐,染了头发,穿衣打扮一变,差点都没认出来。”

叶知秋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平时大大咧咧的一个人,这会儿莫名地有点不好意思。

“简小姐搬走后,我也已经好些天没看到你了。”

“我回b市了。”

相邻几年,邻居知道叶知秋是b市人,瞧见叶知秋手里的袋子,问:“又要回b市去了吗?”

“嗯。”

“那以后还回来吗?”

叶知秋转过头,看了看公寓的门牌号,朝邻居灿然一笑,半真半假地说:“会的,我老公是丰城人。”

邻居诧异:“叶小姐你结婚了?”

叶知秋嘴边噙着浅浅的弧度。

“……快了。”

——————

叶知秋打车去御福楼。

刚进酒楼的大门,收到了霍仲骁的短信。

他应该是顾虑到她可能跟小姑在一起,所以没有打电话。

短信内容很简单。

没有浓情蜜意的辞藻,只是嘱咐她注意安全。

叶知秋到包厢时,菜已经上得差不多,秦时笙依旧还在跟秦父相爱相杀,秦父是看他做什么都觉得娘娘腔,见秦时笙用勺子吃东西,当即伸

手夺过勺子,外加一句:“又不是娘们,吃饭用什么勺子!”

秦时笙默默拿起筷子扒饭吃。

一行人吃了饭,打车抵达南站时差不多下午一点。

……

不同于丰城的多云天气,b市的天灰蒙蒙的,还下着小雨。

一下高铁,秦时笙就被父母押回秦家,叶知敏的轿车停在车站的停车场,叶知秋坐进副驾驶座,余光里,瞟到了后座的那两袋蜜枣,她一时嘴馋,伸手够到一包拆了,扔了个蜜枣到口中。

叶知敏被她的样子逗乐,“我看你,就跟胭胭差不多,哪有二十六岁的样子。”

“这是给胭胭买的?”

“小丫头就喜欢吃这个牌子的蜜枣。”

叶知敏边倒车边说,脸上浮现出和善的笑:“早上路过一家小店,看到有这个,就下车买了几袋。”

叶知秋看着包装,心生出了一丝的缅怀。

这是很多年前的一个蜜枣品牌。

她小时候经常偷偷买着吃,吃出蛀牙被韩敏婧打了一顿后才不得不戒掉。

车子等红绿灯的时候,叶知敏问叶知秋,是先送她回大院,还是跟自己一块去学校接胭胭,然后去陆家吃饭。

“去接胭胭吧。”

叶知秋突然有些想见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她对胭胭,有种说不上来的亲切。

或许,是因为胭胭跟那个孩子同一天出生,所以她在潜意识里,把某种情感寄放在了陆含胭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