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他刚走到门口,那蔡振华就踉跄几步追了上来,见他抱着雪瑶要走,即刻捡起地上的铁锤,从后面朝宁思远的头砸了过去。

宁思远后背好似长了眼睛一般,铁锤砸过来的一瞬间,他本能向下蹲了一下身子,铁锤从他的头顶上飞过去,却“当”一声砸在了门框上。

“你是谁,凭什么把我的女儿带走?”

蔡振华见没有砸到宁思远,即刻开口威胁起来:

“我不管你是谁,赶紧把我的女儿放下,否则我就报警,说你强抢民女,想要拐卖我的女儿……”

“你TMD给我闭嘴!”

宁思远终于气急了,然后从包里掏出手机,看着蔡振华说:

“报警是不是?我现在就报,看警察来了抓谁?究竟谁在拐卖人口?像你这种卖自己女儿的父亲,警察估计要先抓起来吧?”

蔡振华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这么阴狠,居然吓唬不倒他,于是又战战兢兢的说:

“你要把她给带走可以,不过你得给我两百万,我的女儿不能白跟了你这个男人,她可是清白的女孩子。”

宁思远终于被彻底的激怒了,他放下雪瑶让她靠着墙壁坐好,然后一步一步的逼近蔡振华,冰冷的眸光如一把锋利的匕首,蔡振华本能的打了个寒颤,不由得后退着。

终于,蔡振华退到角落无法可退了,宁思远伸手掐住他的脖子,然后狠狠的说:“蔡振华,如果你还有一点点人性,三年前,你就不会让她顶替你那下三滥的女儿去嫁给南宫御,如果你还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就不会看着自己的女人死在病房里,如果你还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就不会在雪

瑶今天已经举目无亲的情况下还来逼迫她,如果你……”

宁思远终于没有再说下去,他愤怒的举起自己的拳头,一拳狠狠的砸在蔡振华的头上,蔡振华的嘴角当即就打出了鲜血来。

“蔡振华,今天是最后一次,如果下次你还敢打雪瑶的主意,我一定会让你死得很难看的,不信你可以试一试。”

宁思远的声音不高,却坚定有力,然后狠狠的一脚踹在蔡振华的身上,再用力的踢向墙壁,让蔡振华的身体撞着墙壁再滚落了下来。

转身,稍微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过来抱起雪瑶,这才疾步朝自己的车所停着的方向开去。

雪瑶是被宁思远直接带到医院去的,头上的伤口发炎引起的发烧,然后夜里太凉又受了风寒,所以感冒了。

发烧了,而且还是高烧,偏偏这烧一直不退,可把宁思远急坏了,见天儿的在医院里守着她。

宁思远不敢带她回家,直接带到了自己的公寓里,雪瑶这一感冒就是好几天都不见好,这可把宁思远给忙坏了。宁思远也是几天都没有去上班,天天守着这个丫头,她不仅感冒发烧还说胡话,睡着了还一惊一乍的好似做什么恶梦一般,晚上睡觉又总是踢被子,他不得不整夜的守在她的床边,几乎几天几夜都没有睡

过觉。

五天之后,夏雪瑶倒是好了,不过宁思远却瘦了好几斤,他笑言自己当减肥了。

雪瑶见他瘦了过意不去,又说这一次多亏了他,要不她肯定会被蔡振华那个畜生卖给一个老头子的,如果真那样,她这辈子估计就完了,大概只有死了。

所以这一次她要感谢他,请他吃饭,地儿随他挑,比上次还要贵的地方都无所谓。

宁思远就说,

“请吃饭就不用了,真要感谢我,那就以身相许吧,嫁给我做老婆,就没有人敢卖你了。”

宁思远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某种期待的笑意,虽然是说笑,其实也是满心期待的。

看着眼前的雪瑶,虽然瘦了点,因为做狗仔的缘故黑了点,可是依然怎么看怎么好看。

“你又来了,”

雪瑶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然后扭过头去不理他。

“那,我降低条件,你亲我一下总可以吧?”

南宫轩又把头朝她那边凑过去一点点,耍赖一样的缠着她。

雪瑶的脸一红,然后转过身去,用背对着他,嘀咕了一句:

“宁思远,我困了,先睡了啊……”

“那我陪你睡好不好?”

他又死皮赖脸的转到她的面前来,然后轻声的说:

“你看看,那天晚上我抱着你要走的时候,被蔡振华用铁锤给敲了一下我的手指,当时痛得我的手指差点断掉了,现在还是一片淤青没有散呢。”

宁思远说这话时,即刻把自己的手指伸到雪瑶的面前,一副我为了你付出再多也值得的表情。

雪瑶一看,宁思远的手指固然是淤青的一片,其中有一根现在还有些红肿。

她又记起自己被蔡振华关在那间房间里的情形,那天晚上要不是他赶过来,她肯定就被蔡振华卖给一个老头子去了。

想到这里,她的心微微一热,宁思远能在那样的时刻赶到她的身边来,无疑是真的把她当朋友的,她伸手握住了那根手指,水雾莹莹的眼眸里有着满满的心疼:

“宁思远,还疼吗?”

宁思远有些痴痴的望着她,然后反手抓住她的手,慢慢的拉到自己的胸口上放好:

“手指不怎么疼,这里疼。”

雪瑶冰凉的手掌贴着宁思远的胸口,他的胸口肌肤有些白皙,也没有健壮的六腹肌,不过手感依然很结实,而他胸膛里那正砰砰跳动的心脏,让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

宁思远看着娇羞的她,他愈发的靠近了一点点,她那黑色如墨的头发绸缎般的铺成在雪白的枕头上,白皙的脸颊上因为害羞泛起红粉,整个一副水墨画一般。

他终究没有忍受住诱惑,弯下腰来,低下头,鼻翼间是她身上原本就有的丁香花的味道,这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深深的,贪婪的吸了一口,薄唇缓缓的落下去,然后,慢慢的印上了她那因为生病而干燥柔软的粉唇。

雪瑶那原本蝶翼般的睫毛遮挡着明亮清澈的大眼睛,现在被他凉薄的唇贴上嘴唇,睫毛一下子抬起来,清澈明亮的眼睛就那么不染任何情/欲的盯着他。

宁思远原本要进攻的唇停留在她的粉唇上,只是轻轻的一印,刚要撤离开来,雪瑶的手臂从被窝里伸出来,双手捧住他的头,粉唇反过来在他的薄唇上重重的印了一下:

“谢谢你,宁思远!”

宁思远的薄唇借机贴紧她干燥的粉唇,轻描淡写的描绘着她粉唇的轮廓,想要把她干燥的嘴唇全部舔得湿润,想要把她一颗冰冷的心慢慢的温热。

*

南宫御回到A市已经快一年了,陈玉洁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他和她住在御园里,虽然还没有举行婚礼,不过却已经像夫妻一样的生活了。

御园原本是留给南宫御和陈玉洁结婚后住的,从美国回到龙庭来,陈玉洁原本也遵循礼制,说要和南宫御住到龙庭里去。

南宫御本能的皱紧了一下眉头,然后淡淡的说了句,

“龙庭的装修太过男性化了,还是提前住到御园里去吧,反正我们早晚都是要结婚的,早点住进去和晚点住进去有什么区别。”

陈玉洁非常的爱他,当然把他的话当成圣旨,既然他都说让她住御园了,那她岂有不去住的道理。

只是,她有撒娇的说,一个人住那么大的一栋楼太过冷清了,于是他就说陪她住过去,如果她不介意他提前越轨的话。

陈玉洁就满脸通红,然后佯装害羞的跑向御园,却没有发现他在后面得意的笑容。

自从她在美国清醒的消息传到他耳朵里后,他即刻就去了美国守着她,当看见她醒过来那憔悴的表情,他即刻心疼万分,然后当即做了决定。

以后就只要她一个女人了,因为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爱着这一个女人的。

所以,他在美国陪了她四个月,开着她慢慢的完全康复,看着她慢慢的从一个只会动手指只会动眼珠子的植物人变成一个娇态十足的女人。

他原本就是重欲之人,以前她没有成植物人时,他其实在外边也是有女人的,只不过那时为了保护她而刻意的瞒着她在。

然而,正是因为他以前找了个蔡月琴那样不知好歹,好高骛远的女人而害了他的玉洁。

所以现在玉洁醒了,他绝对不愿意重蹈覆辙再让别的女人伤害到她,所以他就坚持不去外边找女人了。

只是,他是一个三十岁成熟的男人,在美国那四个月,他心心念念的是和她回国就结婚,他想着结婚了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拥有她了。

可哪里知道,回到A市后,母亲林瑞香带她去拜了一趟妈祖庙,其实是问他们的婚期,这一次抽签非常的不好,婚期居然是在明年去了。

今年这才刚开年不久,而结婚却是在明年,这无疑是让他要当一年多的和尚,他其实当不起,于是就有上面的对话。

陈玉洁果然也是很愿意让他去住的,所以,他和她就在回A市的当天住进了御爷,也就在当天晚上,像所有的夫妻一样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他依然记得自己躺在玉洁的身边,其实手心里全都是汗水。陈玉洁是他爱了这么多年的女子,今晚终于要属于他了,他的心情其实是非常激动甚至有些紧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