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炼骨三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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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柔和胡芯曾经在元尾紫魅的帮助下摘得一些千年蓝露果,她们应该是把那奇异果实送给了白九娇,因为她们现在竟然当上了斥候队长,统领着五六个人的小队伍。
看着元尾等人的到来胡柔十分开心。
“大叔,其实我们巡查斥候是鹿吴城最轻松的,每天也就是在城外溜达溜达,要是运气好了采到些灵材灵药交上去,还能得到不少奖赏呢。再说了,凭着大叔炼骨境的境界,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升为赏金斥候。”
所谓的赏金斥候,就是可以领取特定的侦查、暗杀等任务从而换取大量赏金的斥候。这种斥候具有较高的地位,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修炼。
然而,自从元尾等人被编入斥候营,他们却从未被派出城外,或许,白九娇知道城外有个追杀他们的断云分身吧。想到这一点,元尾对这个冷漠的大统领有了些好感。
当然,元尾等人也趁着难得的机会修炼起来。
因为吞噬了青衫红妆修炼了万年的躯体,元尾本就接近突破炼骨境三周天的关口,又加上几个月的忘我修炼,新境界的突破已经近在眼前。
这天晚上,暴雨倾盆而下,整个斥候营消失在一片黑暗中。元尾尝试着冲击了几次最后的灵穴,却迟迟没有什么效果。
雨点敲打在毡房顶上发出噼啪噼啪动听的声音,元尾索性停下修炼迈步走出毡房。清冷的雨水淋在身上,元尾感到一种湿润的舒畅,他伸出双手闭着眼睛抬起头,想要感受更多的雨气,他并没有发现,那天空洒下的雨线像是被他所吸引,纷纷向他落去。下意识里元尾再次运转灵力冲击灵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冲击竟然十分顺利!
灵力在灵脉中急速运转,畅通无阻!
可是,随着他突破炼骨境三周天,腿上的魇骨又一次毫无征兆的搏动起来,元尾一个趔趄痛苦的跌坐在泥水中。
对于魇骨的反应元尾早已经历的多了,他第一时间运转混沌锻器诀,开始炼化魇骨。
自从突破至炼骨境,元尾就开始强化自己的骨骼并炼化魇骨,经过多年持之以恒的修炼,那遍布全身的黑色魇骨脉络已经有了枯萎的趋势,而且在突破炼骨境二周天的时候魇骨并没有太给元尾太多的痛苦。
然而这一次的魇骨与往常又有不同,似乎是积攒了力量之后的爆发。
魇骨在膝盖上砰砰跳着,像是一颗野蛮的心脏,而那些本来有些枯萎的脉络也如重获新生,肆无忌惮的扭曲、生长!
一种痛苦传遍元尾的全身。
那种痛苦来自四肢、来自脊干、来自头颅、来自魂魄的深处。每一息这痛苦就会出现一个高chao,元尾战栗着出现短暂的昏迷,在昏迷中他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在呢喃:“我就是你啊!我就是你啊!你炼化我只会让自己痛苦后悔,让帝山界后悔!放弃吧,让我占有你的骨骼、让我占有你的身体、让我占有你的魂魄!让我醒来,让你变回真正的你!”
抵抗着一波又一波的痛苦,元尾咬紧牙关努力保持着自己最后一丝清明,他心里狂吼:“我就是我!谁也不能改变、谁也不能占有!”
元尾锲而不舍,他运转混沌锻器诀再次开始炼化魇骨!
一个时辰之后,元尾全身开始持续散出丝丝黑气,那是被元尾炼化的魇骨!黑气环绕元尾,趁他不注意又消失在他的身体内。
整整一个晚上,元尾耗尽了所有灵力,魇骨脉络已经变得比以前更加孱弱,如果照着这个趋势炼化下去,等到突破凝魂境元尾一定能够彻底炼化祛除魇骨!
元尾抓住拐杖努力站了起来,僵硬的膝盖更加灵活!迎着持续不断的暴雨,他疲惫的跳动了几下,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鹿吴城是修仙名城,城内灵气自然充沛,那倾泻的雨滴似乎携带了更多的灵气。元尾张开手臂,让那洁净的雨水洗去身上的污渍。等到他由一个泥人变回原来的模样,体内匮乏的灵力已经变得无比充沛。
元尾尝试着施展了自己的泥沼诀,这神奇功法竟然又增强了不少。
“要是再次遇到断云的分身,怕是又增加了几分逃跑的把握吧!”元尾自语道。
“是啊是啊,小老虎,要是再次遇到凝魂境强敌,你只需要施展那个幻化沼泽的功法就行了,没有必要再拿金印砸他。你看你用一次金印,我都要沉睡几个月,这多不公平!”那沉睡已久的金印竟然清醒过来,她用一种极其动听的声音劝说元尾。
元尾心中一颤,“青衫师姐放心好了,我以后一定减少使用金印的次数。不过,你那躯体到底是用什么修炼而成的?吞噬了后怎么会增强我的功法呢?”
青衫红妆本想讨好元尾,可等元尾提起她的身体,忍不住大翻白眼道:“我原本藏在潭底,用于修炼身体的灵材只能取自淤泥。我修炼了万年以上啊,却白白便宜了你!至于能增强你的功法,我想大概是因为你的功法属性与淤泥相近吧。对了,你占了我这么多便宜,你想怎么报答我?”
“报答?”元尾疑惑的问,“师姐想让我怎么报答你?”
“我听说白九娇身材极其诱人,你要是有机会让我亲眼看看、啊不对,是让我亲手摸一摸,那我也就不再怪罪你了…”
元尾苦笑不得。
“对了,我刚才看你修炼的时候极其痛苦,难道是遇到什么难题吗?说出来师姐听听,说不定能给你一下建议。”青衫红妆似乎无意的提到。
元尾却心里一动,“我的修炼还算正常,只是长久以来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正好请教师姐。师姐上次提到噬魂,那么如果一个修仙者被另外一个修仙者噬魂,那他的记忆、命属、性情是否还会被完整保留?”
“小瘸子怕我吞噬了你的魂魄?虽然我并没有真的吞噬别人魂魄,不过我听记忆、命属、性情的确是可以保留的。可是等到分神期,这些多余的、不想要的记忆、命属、性情都可以分出来。”青衫红妆答道。
“原来这么麻烦,那还是不要随便去吞噬别的魂魄才好!”元尾笑道。
“是啊是啊,自己的魂魄最好也不要被人给吞噬了!”青衫红妆似乎话里有话…
之后的日子更加平淡。
这天,紫魅蹦跳着来找元尾。
“爹,胡柔说今天我们还是不用出去巡查,不如我们到城内转转?”木茴和依绮梦同时兴奋起来,她们半推半拉的把元尾弄出毡房。
鹿吴城内人声扰攘,锻器铺、裁缝铺、杂货铺、茶水铺、酒肆人满为患,甚至要去比武场上比武的人都要排队等候。
“爹,白九娇不是说鹿吴城内无闲人吗?我怎么看满街都是闲人?”紫魅拉着元尾的衣角问。
“小孩子总归懂得少,鹿吴城的修仙者都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在辛苦之余才会觉得自由的重要,所以才会更加放肆的放纵!这些活蹦乱跳的人,或许明天做任务时就会被人击杀!”木茴瞪了紫魅一眼,不屑的跟她解释道。
紫魅大怒,“木茴,你不要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你要是惹恼了我,我就不让你跟我爹好!”
木茴更加不屑,“我和你爹好不好难道还能由你做主?想当年你爹小的时候我们都是一个木桶洗澡一个床榻睡觉!”
木茴眼泪汪汪的向元尾求证,却惹得依绮梦哈哈大笑。
四个人如同出自一家,特别是元尾的逼人英气和依绮梦的曼妙身姿引来了不少路人的目光。而木茴和紫魅的身体根本就没有长开,一个十多岁一个五六岁,像是元尾和依绮梦的两个孩子。
四个人随意来到一家裁缝铺,依绮梦像是一个用心的母亲,她要为家人定制新衣服。
裁缝铺的掌柜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他一脸笑容的迎上来,“几位是要定制衣服吗?别看我这小店小,可手艺在咱鹿吴城是数一数二的。”
“我要一套紫色衣裙!”紫魅抢先说道。
“我们两个都要月白色长衫衣裤!”木茴挽住元尾的胳膊说。
“你凭什么要和我爹穿一样的?!你明明是个姑娘,穿什么衣裤?还是裙子的好!”紫魅一脸不满的横在两人中间。
依绮梦笑眯眯的看着两人胡搅蛮缠,最终决定道,“紫魅是紫色衣裙、木茴是月白色衣裙、元尾是月白色衣裤,至于我嘛,要一套水绿衣裙。掌柜的,布料要用命蚕蚕丝织成的绸缎。”
命蚕,虫族的一种。
这种蚕也是一种修仙者,但它们的命运却有些悲惨。因为它们活着就是为了吐丝,它们修炼是为了更好的吐丝。等到蚕丝吐完,它们的性命也就结束了,因此被称为以命为丝的命蚕。
命蚕蚕丝织成的绸缎价值不菲,但是依绮梦曾经是桃花甸的主人,几百年来积攒下的财富自然非同小可,因此这些灵石对她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
裁缝铺的手艺确实不一般,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四套合体的衣服竟然全部制作了出来。这衣服穿在四人身上给他们增添了不少光彩,就连木茴也变成了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