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刚被接回凌家,和他嫡出的哥哥凌千隻是相看两相厌。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迷上了看小说。他都是去开元文学网看小说,当时还不流行穿越的种马爽文,很多小说都比较正经。凌千晁最爱看的是寒门逆袭,庶子崛起之类的小说,这让他很有代入感。

以前他妈没钱用时,只要在他爸那里哭几下,装装可怜,就会有钱用了。久而久之,他也学了一套扮可怜的精髓。虽然他知道一个男生,扮可怜不好,没有男子气概,但他忍不住就做了。

说起他那便宜哥哥,年少时其实很中二。他刚来他家时,看到他哥,真是止不住羡慕。

“爷爷,家里来客人了啊。”身形挺拔的俊美少年,穿着一套质地很好的蓝白运动服,手里抱着个篮球施施然地走到客厅里。那是凌千晁第一次看到他便宜哥哥。

便宜哥哥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便宜的样子。

长得非常好看,像童话里的王子。头发黑得像是染了墨,皮肤白得看不见一点儿的毛孔,剑眉英挺,眼睛清澈而又狭长,鼻梁笔挺,薄唇带了点艳红。凌千晁第一次感到自卑,深深的自卑。

自卑是种很奇妙的东西,藏在骨子里,一个不经意间,就扩散了出来。

“来,阿隻。”那个精炼而又威严的老人,慈祥地把他叫到跟前:“这是你弟弟,千晁。”

凌千晁胆怯又故作大方地抬起头看便宜哥哥的神情,心跳个不停,有些难以言说的期待。

谁知凌千隻脸上的笑容立刻崩塌了,看着他的眼神空无一物冷漠到可怕。不一会儿,凌千隻突然利落地反手,把手里的篮球狠狠地投掷在他怀里,不屑地讽刺:“什么东西也配做我弟弟?”

篮球的重量很重,凌千隻是发了大力。篮球撞到凌千晁怀里,他往后踉跄了下。

再然后,篮球因为惯性弹跳了几下,把茶几都砸碎了。爷爷怒了,保姆来收拾,真是鸡飞狗跳的一天。

后来,凌千晁在大家面前,总是习惯性地表现出一副弱弱的样子。他以为凌千隻脾气那么暴躁,会时不时给他做些小动作,折磨得他生不如死,但没有。凌千隻从来没在暗地里支招,他可能厌恶到不屑于隐藏,总是明晃晃地写在脸上。

第一天吃饭,凌千隻吃了几口就要回楼上,撂下筷子说:“不吃了。”

他爷爷没说话,倒是他爸隐隐不太满意,“千晁才刚来,你这样像什么样子?有你这样对弟弟的吗?”

凌千隻冷哼了一下,高傲的目光扫过他的全身,好像把他里里外外都看了一遍,“看见他我就跟看见了一只苍蝇一样,难以下咽。”

凌千晁知道他是在看他。他刚从小山村过来,自以为收拾得妥当了,其实还是和别人差了很多。头发洗了多少遍都没有别人光滑,指甲剔了几遍,里面总还是藏着一点点的污渍。他低下头,在凌千隻赤裸裸的眼神中,第一次红了脸。

他爸特别宝贝一个花瓶,上面描绘着图腾,据说是古董,摆在家里大厅的正中央,为了彰显他们家的大气。凌千晁当时不太懂,对这种东西格外感兴趣。趁着客厅没人,他就蹲在旁边端详。

恰巧,这一幕正好被打完篮球回来的凌千隻看见了。

凌千晁心底的那根弦立刻崩了,他完全记得那时候凌千隻的模样,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眼神不屑又轻狂,好像没看到他一样。就是这种眼神,轻狂,一点也不把人放在眼里!心里的魔鬼彻底支配了凌千晁的动作!

“砰!”

花瓶落在地上,支离破碎,碎成了大大小小的无数片。

凌千隻顿时炸毛了,把篮球砸他身上,“凌千晁你她/妈/的是不是有病!”

“这我爸最宝贝的花瓶你不知道啊,谁给你权利让你砸东西的!”

凌千晁被篮球弄得摔倒在地,手扎上了碎片,又被暴怒的凌千隻抓着衣领拎了起来。他爸从楼上下来了,对着花瓶一阵唏嘘,怒吼:“你们俩怎么回事?想要闹到什么时候!给我安生一天行不行!”

“千晁,你说说,出什么事情了。”

他弱弱地看了眼他哥:“我哥又拿篮球扔我,还要打我,一不小心把花瓶给撞碎了。爸,我不是故意要看花瓶的,但我哥偏偏说我一个乡下泥腿子,看花瓶是脏了花瓶。”

他爸顿时气极:“阿隻,你能不能消停消停!看来我以前和你爷爷真是太纵容你了,你才给我无法无天,连你弟弟都不放过!今天你连我最爱的花瓶都敢砸,那哪天你是不是要拿东西往我和你爷爷的头上砸你才甘心!”

凌千隻眼眶红了,冷笑了一下,“谁他妈承认他是我弟弟了?你在外头瞒着我妈鬼混,强塞一个弟弟给我,你以为我愿意。给我整出一个和我同岁的弟弟出来,你是巴不得别人不知道你在我妈怀孕的时候就出轨是不是?!”

“你个逆子!你你……”他爸扇了他便宜哥哥一巴掌,“你这是要气死我!”

“凌千晁你真是个小人。”他哥漠然,没再理他爸,倒是离开前送了这几个字给他。

再后来,他哥变得沉静了不少。不,应该是在家人面前沉静了不少。他这一沉静下来,让大家对他都大为改观了。本来就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变得礼貌后更加讨人喜欢了。他会弹钢琴、会画画、会跳舞、会游泳、会跆拳道……似乎什么都会,读书还要好。这么一比较,他凌千晁简直一无是处,就算他拼尽全力学,也总是落后凌千隻一大截。凌千隻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说,就以一个优雅的姿态踩在他的心尖儿上。

而且,家里和睦后,爸爸和爷爷对凌千隻赞不绝口,更加满意了。他凌千晁沦为一片绿叶,天天做陪衬。家里有什么坏事,家里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做的。每当那时候,他总会看到凌千隻对他扬起嘴角,清淡的笑容实则放肆无比。

凌千晁点开了这个征文大赛,一眼便看到了目前为止,比赛中排行前三的作品。第一名《时光不老,我们不散》,第二名《青春志》,第三名《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班花》。

“班花?”凌千晁的眼眸暗了暗。

他随意地看了看已经发表的章节,心里一动。这这这,异曲同工之妙!高中的时候,他就暗恋过他们班的班花,而那个班花,还是凌千隻的小女友。凌千隻那厮惯是会利用自己的皮囊,许多女生都被他迷得团团转。

【小记】

凌千晁:其实我最想说的一点是,凌千隻还会泡妞,是个中的高手。而我,连对着班花吹口哨的勇气都没有。这点我确实技不如人,我认栽。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