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是他的命,若是他真的去了,我...我...”水瑟难过的仰起头,一脸的黯然,晓一个健步过来,拉了拉水瑟的衣服,水瑟偏头怒骂道:“再如何,我也不会答应的!!”晓刚要开口,水瑟气急又说:“再说下去,我便遣了你回家去!”“可是主子...她人都回去了...”晓好声好气说道,“啊?走了啊。”水瑟一开窗户,发现对角的平台上已然没人了,舒了口气,回身关好了窗户,指了指桌子说道:“来来,给我杯水,演的太卖力了,口干舌燥的。”晓听罢,倒了一杯给水瑟解渴,又问道:“主子的意思,可是要她自己交出凝神石?”

水瑟一口喝干,擦了擦嘴角,摇头道:“哪有那么便宜,不过,她知道了此事,又有想要的东西,要做交易就容易的多了。”晓顿时明白过来,笑道:“主子真是高明,这下金族和火族之间...”水瑟捏了捏杯子,笑得如狐狸一般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下面几日,水瑟和金壮壮都没提那凝身石的事情,可水瑟明显能感觉到,她在不安,不知是为了火族挖地的事情,还是凝神石的事情,但是,金壮壮对水瑟的态度似乎好了许多,眼神也不在那么警惕,除了依旧整日数着包里的东西外,其他都有所改变,水瑟也装作不知她那日偷听,恭恭敬敬,该干嘛干嘛,经常带些金器的小玩意儿,看得她是口水直流。

日子过的很快,和蒙恩约定的时间眼看到了,水瑟穿戴一新,几乎把所带的最好的东西都套在身上,弄得跟个暴发户一般,十个手指头都戴满了戒指,拍了拍挂着好几串项链的脖子,似乎有点酸,脸上的涂满了脂粉,连模样都看不出来了,走两步,都要掉渣,尤其那血盆的大口,若是孩子看到了,整夜吓得不能入睡。

晓在外领来一辆马车,集奢华之能事,让人看了都眼晕,“哦hohohohoho,晓啊,还不在前面领路?”水瑟嗷嗷一嗓子,震得附近街口都能听见,“好嘞,火老板请上车。”晓殷勤的打开车门,水瑟一个迈步进了车内,周围的路人,指指点点,一个女人家的比男人涂的还白,看着都渗人。

马车晃晃悠悠,悠悠晃晃,停在了书行门口,晓先进去招呼人来,才打开这奢华的大门,水瑟一身的大红大绿,跟媒婆似的,一步三扭来到门口,明明看见了蒙恩,却又问晓道:“哪个是水老板介绍的?”晓连忙作答:“是这位书行的二当家,蒙小姐。”水瑟一抖脸皮,白面掉下一些,看得蒙恩直皱眉头,“哦hohohohoho,久仰大名!”水瑟笑得大声,连门口树上的麻雀都震飞了几只,“火老板好,我是蒙恩,谈不上二当家,我只是水老板手下管事的,今日有幸和火老板认识,真是福气。”蒙恩也算见人不少,可这么一位,却从没遇见,看得心里直发毛,脚步不经意往后挪了几步,就怕被她沾上,水瑟哪里看不出来,心里暗赞这人不受金银所惑,乃良才也。

蒙恩虽然心有不愿,可毕竟是主子交代的事情,怎可不办利索?虽然实在纳闷那么天仙般的主子怎么会有这么一位朋友,可这话问不出口,只好往肚子里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