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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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描绘纹理和骨骼,也不用展示他们和神的关系。
简单的线条和圈点就可以表达很多东西。
“这是——老鼠?为什么?”
她噗嗤一笑,摆着手放弃解答。
米兰是意大利的第二大城市,更是神圣罗马帝国最大的附属国之一。
这里正在修建一座大教堂,虽然说是从一百年前就在修筑,但到现在都没有封顶。
海蒂在听达芬奇解释这件事的时候,还在打量着附近兜售小物什的小贩。
冰淇淋是买不到了,但莓果干也不错啊。
“为什么还没有封顶?”
“因为穹顶很难设计和堆砌。”达芬奇招了招手,那小商贩就小跑着来到了马车旁,扬起了篮子示意他们看看里头的东西。
“先生——来些糖块吗?从东方来的,一大勺只用一枚银币!”
“我们不需要买药,谢谢。”达芬奇见她买下了新晒的果干,试图把话题再次引回建筑上:“实际上,佛罗伦萨城里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也是最近才终于落好了穹顶。”
“药?”海蒂忽略了他的重点,反而看向那小贩捧着的陶壶。
“你说糖是药剂吗?”
“不是用来治嗓子疼或者胃病的吗?”达芬奇还在看那气派又壮观的大教堂,没听出来她语气里的讶异。
“我喉咙有点疼。”海蒂利落的掏出了四枚银币:“请多装一点,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对历史的少量表述有引用百度百科。
客观事实和历史只能原样复述……这个真没法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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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手记】
来源:未知
【中世纪的饮食和娱乐】
饮食篇:早餐
生活在中世纪的人们通常不大注意早餐。与现代的饮食观不同,他们认为早餐和午餐是没有必要的,这很有可能跟他们的生活习惯有关系,因为他们早起晚睡,特别是农夫们,一早上起来就要耕地种田磨面交税等等,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家更谈不上吃早餐了。要是一定要吃早餐的话,也大多数是一块干面包配一口水。不过他们不会觉得饿,因为在下午一点或二点会有一顿大餐,在晚上七点或八点又有一顿晚餐。有的人甚至在九点到十点再加一道餐。对于贫穷农夫来说,早餐没有必要而且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贵族们似乎也有这种习惯,不过在十三到十四世纪这种情况开始有了转变。十三世纪末一种类似现在的营养学家开始出现并为贵族服务安排饮食,他们主要号召人们少吃点肉和面食 (在一顿中世纪的宴席里没有蔬菜是很正常的),喝泉水不喝井水,还有最后一项:吃早餐。有些贵族和地主开始象古希腊人一样用面包沾红酒做早餐,与其说是健康取向还不如说是高等阶级里的一种风尚,吃早餐成为了一种礼貌。
到了十五世纪,早餐又开始转变。除了保留面包沾红酒以外,有许多英格兰贵族在早餐吃起司火腿还有麦酒或者是三合一蜜酒(注:麦酒是用大麦做的,三合一蜜酒则是三份水兑一份蜜兑一点姜汁发酵八个月)。就这样早餐渐渐为人们接受。而农夫吃早餐则是十六世纪的故事了。在中世纪俄罗斯贵族们喜欢用蜂蜜伏特加代替蜜酒,而在巴尔干半岛人们则喜欢再加一点无花果或者是新鲜蔬菜。
不过苏格兰贵族有他们自己的早餐:燕麦。这种粗糙但非常有营养的食物成为了苏格兰的标志,也成为了英国人的笑话,因为在英格兰是喂给马吃的。苏格兰人把燕麦做成了种种食物,不过最盛行的还是麦片粥,现在人吃燕麦粥都是配牛奶配蜂蜜和新鲜水果,但是如果把这种燕麦粥带到十五世纪的苏格兰的话就会被别人耻笑为懦夫。那时候的燕麦粥大多是燕麦加水加盐配一杯牛奶,这样的话在行军的时候就可以边走边吃,甚至还有人在燕麦里什么都不放就放威士忌,保管一天精神充沛;同时还有燕麦面包燕麦薄饼,还有奶油燕麦果子粥就是燕麦加打过的奶油再放一点新鲜的莓果。这种苏格兰早餐一直持续到十七世纪甚至今天,只是现在这种燕麦粥是做做样子的,不过在乡间仍然能找到中世纪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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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名单之前忘记放了,这时候再放没想到会有这么长,悄悄的在结尾些衍生的内容ovo
爱你们哟,么么哒。
【海蒂和达芬奇的共同点】
1.都被评价为‘天真而又富有创造力’
2.都参与过飞行器的设计
3.都影响过战争的进程
4.都对各个学科有旺盛的好奇心
5.都和政要有过密切往来
……
【翻译自外文资料的小故事】
达芬奇在米兰为斯福尔扎效力的时候,曾被委托铸造一匹青铜马。
于是他去解剖了一整匹马。
因为解剖的太详细,他决定写一本有关马的解剖的专著(?)
解剖的时候,他开始试图设计出让马厩更清洁的方法。
然后开始设计自动填充饲料和清理粪便的系统。
再然后和朋友出国旅游去看别人的马。
回来以后做了一匹全尺寸的黏土马(??)
斯福尔扎直接给洛伦佐写信,拜托他再给自己派两个画匠过来。
毕竟这位实在——实在是不靠谱。
后续:
那匹青铜马完成到一半,材料被征用去铸造大炮了。
无头青铜马:嗝。
第32章
米兰这座城市,形状有些像国际象棋的棋盘。
道路的规划颇为成熟,而且教堂林立,充满了浓厚的宗教气息。
如果说亚平宁半岛像一把向下放置的、末端分叉的小剑,那么佛罗伦萨就处于剑刃上,而米兰和威尼斯则一左一右的处于剑柄两侧。
再往西一些,就是危险的法国了。
海蒂有意识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来观光的心情减少了一些。
与整城都是赭石黄的佛罗伦萨不同的是,米兰城的大部分建筑都是奶油白,包括他们的教堂也是如此。
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使用了白、红、绿的三色花岗岩进行贴面,虽然远远望着是纯白色,但走近了可以看见富有层次的色彩变化,浮雕也都栩栩如生。
绿白红三色可以组成意大利的国旗,运用到教堂上也会多几分柔和的美。
而且红色,更具体的来说是偏粉红色。
当夕光笼罩佛罗伦萨时,整座城市的房顶都会绽露玫瑰红般的色彩,而大教堂的魅力也会进一步凸显,如披着薄纱一般染上些许神秘感。
在做达芬奇的女仆时,她就常常在不远处驻足凝望,看多少次也仍然会被惊艳到。
相比之下,米兰大教堂的美更有一种攻击性。
虽然穹顶还没有落成,但颇有标志性的哥特式尖塔也对称分布着,上千座圣女圣人像遍布在各处,尖塔的数量恐怕也有上百座。
它看起来圣洁而又纯粹,除了纯白以外没有任何杂色。
海蒂在和达芬奇仰望这座大教堂的时候,忽然想起了马克·吐温的那句形容词。
『大理石之诗。』
“这座教堂,原先是由米兰的第一位公爵提议建造的。”达芬奇带着她绕过那些雕琢着墙体的工匠,语气颇为熟稔:“他希望通过建造这样宏大的建筑,来感动上帝。”
“用来祈求上天堂?”
“不,祈求一个男性继承人。”达芬奇笑了起来:“可惜的是,他儿子刚上台不久就被暗杀了。”
“这也并不能怪上帝。”海蒂耸了耸肩:“他只祈求要个继承人,又没说清楚不要短命鬼。”
由于这座规模庞大的建筑实在太过考验工程师,所有的门洞也空在那里,连中央大门都没有。
如果真的要为这样如同通天塔一般的教堂安装门扉,必然要铸造巨大的黄铜门,那恐怕不是现在的人能做到的。
达芬奇带着她绕了一圈,还是由衷地感慨了一句。
“也不知道在我活着的时候,能不能看到这座教堂落成以后的全貌。”
海蒂愣了一下,把嗓子眼旁边的话咽了下去。
她见过。
直到1965年,米兰大教堂的所有铜门才终于浇铸完成。
她那时候在意大利拍戏,一度随许多朋友在那里合影留念。
她加快了脚步,往熟悉的方向走了几步。
就在这个位置,这个角度可以拍下蔚蓝的天空与白色的尖塔。
她那时候还拿着蓝莓口味的冰淇淋,和朋友们笑着站在这里,还说等会要一起去长廊里看看。
那时候的自己……绝对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今天。
这一次他们所有人过来进入斯福尔扎城堡,为的是给小公爵庆生。
小男孩如今只有四岁,但已经被宠溺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
斯福尔扎对待哥哥的遗子,确实是表面功夫做足,不惜花重金来满足他的各种要求,还无底线的纵容着这小孩的坏脾气。
海蒂虽然没有亲眼见过那个小公爵,在进宫之后也听到了从女仆到马车夫一致的小声抱怨。
人们对于如今真正的掌权者是谁心知肚明,也乐意去分享他的这些财富。
与美第奇一样的是,这位领主大人也雇佣了大量的画家和艺术家,发展各种庆典和公开表演。
这里是戏剧的天堂,几乎所有手艺人都能混到一口饭吃。
达芬奇一来到这儿,笑容就比平日里多了好些,能够三四天都忙碌的找不着人。
海蒂作为他的女仆反而清闲起来,准备好餐食和衣物之后便会在附近转转,偶尔会去各种小铺子里挑选些新鲜玩意儿。
大城市的好处,在于道路宽阔视野明朗,人的存在感会不断地降低。
站在几十米的高塔前,人似乎只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现世的许多庞杂事物反而会转眼就失去了颜色。
小公爵的生日转眼就到了时间,人们成群结队的进入宫廷之中,一块为他庆贺欢呼。
长厅上到处覆着色彩妍丽的丝绸,大朵大朵的鸢尾花和郁金香也缀饰在窗边檐上,乐手们各自拿着模样古怪的乐器,吹奏的格外卖力气。
“——下面,让我们共同欣赏由来自佛罗伦萨的大师列奥纳多·芬奇所带来的庆典表演!”